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姚家砭村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土建劳务分包招标工作已按照既定程序完成。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姚家砭村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二、 招标人
姚家砭村村民委员会(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招标单位名称)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姚家砭村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厂的土建工程劳务分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厂主体厂房、仓库、附属用房等建筑物的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砌体工程、钢结构安装(如有)、屋面及地面施工等所有土建相关的劳务作业。项目地点位于姚家砭村规划工业区内,建设周期预计为X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五、 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
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或线上开标平台)
六、 评标情况
招标人依法组建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公正的评审,重点评审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资质、类似项目业绩、人员配备及信用状况等因素。
七、 中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认,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XXX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此处为示例,填写实际中标单位全称)
中标价:人民币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元整)
项目负责人:XXX(姓名及相应执业资格)
工期承诺:XX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八、 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不少于3日)。
九、 异议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可按相关规定向监督部门投诉。
十、 其他
本公示在XXXX(如:姚家砭村村务公开栏、招标人官方网站、相关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人:姚家砭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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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7 18:36:14